www.优德88.cpm 班主任工作条例

(修订稿)

班主任是班级的教育者和管理者,对班级组织建设和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的作用。为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服务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形成优良的学风和良好的班风,促进班主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班主任在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

第二条各学院(部)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班主任工作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各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章 班主任条件

第三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第四条热爱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较高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坚持以学生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第五条具备从事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技能,具备良好的健康素质,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遵循教育规律,认真组织开展大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三章 班主任职责

第六条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校(院)党政的各项决定,组织和指导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形势政策学习,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和主题教育活动。

第七条全面负责班级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校(院)统一安排,实施政治学习计划并进行必要的辅导,结合形势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班级、社团等集体活动。

第八条认真做好班级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班团学生干部的选拔工作,发挥学生骨干作用;协助做好入学教育、军事技能训练、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工作和违纪学生教育等工作;协助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九条指导和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引导学生创建良好的学风,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考风考纪。

第十条协助学院(部)党委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和考察工作,指导和帮助班、团支委开展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引导学生创建良好的班风。

第十一条关心爱护学生,经常深入班级、宿舍,与学生谈心,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生活状况;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时有效地化解和处理相关的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学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班主任队伍由专职辅导员和兼职班主任组成。兼职班主任可从专业教师、行政干部、离退休教师和在读研究生中选聘。学院(部)拟定人选,予以聘任,聘期二年,并将聘任结果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第十三条班主任可根据学院(部)实际情况配备,原则上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章 管理考核

第十四条学院(部)要定期召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组织领导、布置落实、督促检查班主任工作。

第十五条班主任津贴按照学校标准统一发放;班主任工作量计入本人工作业绩。

第十六条班主任考核纳入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学院(部)通过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负责班主任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第十七条学校每两年举行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班主任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