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一般在9-10月份会开展此项工作。
一、义务兵学费补偿代偿
学费补偿代偿是指对学生入伍前所读学年产生的学费进行补助、对所办理的助学贷款进行代偿。
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入伍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仅毕业生入伍需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休学证明复印件(仅在校生入伍需要)、全国征兵网下载并填写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
二、义务兵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是指对学生退伍复学(入学)之后所读学年产生的学费进行减免。
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入伍证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复学证明复印件、全国征兵网下载并填写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
三、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该补助每年都要进行申请,需要准备:《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超出学制外的学习年限所产生的费用不予补偿;
(二)补偿范围只包括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请至财务处网站上查询金额;
(三)义务兵学费减免和学费补偿代偿为一次性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需每学年申请。
(四)入伍、退伍一旦确定,请按上述申请材料清单准备好材料及时申请资助,过期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