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轮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293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我院2023年第二轮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创新创业学分拟认定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0512-65880506
特此通知。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文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拟认定结果院内公示名单.xlsx
文学院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