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要求细则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及程序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1、党支部组织他们进行理论学习,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等基本理论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在学习中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提高对党的认识。可通过上党课、讨论、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
2、吸收他们参加学习讨论,列席支部讨论吸收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的 入党宣誓仪式,进行党的生活的实际教育。
3、党支部为积极分子指定联系人,根据联系人工作要求进行工作。要求联系人 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经常同他们接触和谈心,实事求是地肯定长处,指出不足。联系人要根据支部要求对其压担子,分配一定的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考察他们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及现实表现,并帮助其进步。党支部组织联系人定期进行工作交流,既检查联系人的工作情况,又可以让支部成员了解所有积极分子的情况。
4、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班级部分群众座谈会,或通过个别座谈征求对入 党积极分子的意见。
5、党支部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综合鉴定,将鉴定结果写实性地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对不符合条件者,及时指出,并给予一学期的改进,若无明显进步,经党支部讨论,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对违反校纪校规,受通报批评以上者,经支部决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延长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或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6、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支部讨论、通过并报党总支批准,列 为发展对象。
7、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档案,以记实方式定期记载,由党支部保存。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求
1、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事实政策,并主动通过思想汇报、学习心得、口头与联系人交流等方式向组织汇报学习情况,表明自己的政治观点。
2、应具备坚定的信念和正确的思想认识,能主动在同学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能主动与同学交流思想。服从组织决定,做好组织交给的工作。
3、专业学习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成绩优良,原则上不能出现不及格科目。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席。遵守考场纪律,不舞弊。
4、要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对所担任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有服务奉献精神,尽力把工作做得最好。未担任社会工作的同学,应热心集体活动,主动为集体多做事。
5、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知错就改。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对有错误言行的同学能及时批评和热心帮助。
6、严格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纪现象,将进行暴光,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作出严肃处理。
7、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工作、学习、生活中争优创优,要能发挥自身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