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已毕业学生办理中文学历学位证明流程

发布日期:2017-10-12

1.学生至财务处收费管理科(东校区凌云楼8楼)填写“学习证明申办单”并缴费(财务处只接受银行卡刷卡不接受现金)。
2.学生持“学习证明申办单”至档案馆(东校区敬文图书馆四楼)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单。
3.学生持档案馆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单和“学习证明申办单”至教务部综合办公室(东校区凌云楼507)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