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教师监考要求及规范

发布日期:2015-06-26

一、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忠于职守,维护考场秩序,监督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开考前,监考教师做到:

1.监考1提前30分钟按照要求到指定地点取卷,其他监考老师按照规定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一切准备工作;

2.认真查验学生身份证件(学生证、居民身份证等),防止替考或无考试资格学生入场,安排应考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座;

3.告知学生所在考场为标准化考场,全程摄像监控;

4.指导学生做好考场清理工作,督促学生将除答题必需的文具及开卷考试、上机考试中根据规定可以带入座位的材料之外的各类物品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手机必须关机并交指定位置;

5.巡回督促学生检查座位及周边区域,要求学生如发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纸条、字迹或其他物品,必须及时报告;

6.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

三、开考后,监考教师做到:

1.核对学生答卷上所填身份信息是否与本人学生证、居民身份证等一致;

2.迟到超过30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试进行30钟后,方可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

4.认真监考,不闲聊,不看书报,不接打电话,不吸烟,不玩电子设备,不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

5.对考试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6.做好考场监控、巡视,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7.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倾向,应及时制止,尽量将学生可能发生的违纪或作弊行为终止于事发前;

8.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等材料。

四、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做到:

1.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保持考场秩序,待收齐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并经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场;

2.及时将学生试卷、答卷、考场记录等各类考试材料交至指定地点。

五、对已构成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监考教师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终止其考试,收回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收缴、保存违纪或作弊证据,将其带离考场处理,监考教师填写考场记录,准备好后续处理所需材料,以书面形式客观、清楚说明学生违纪或作弊事实,经两位以上监考教师签字确认后,迅速上报学生所在学院(部),并协助做好其他调查取证工作,学院(部)及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报教务部。

六、监考教师如因擅离职守、不负责任造成考试秩序混乱,放任、袒护、包庇或协助学生违纪和作弊,一经查实,学校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七、出现以下情形可认定为轻微教学事故:

1.担任监考不按时到岗并在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内;

2.监考过程中未按www.优德88.cpm 考试管理办法履职,造成考试出现问题。

八、出现以下情形可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1.担任监考,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

2.监考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九、出现以下情形可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

1.担任监考,无故不参加;

2.监考过程中放任学生违纪作弊;或监考时袒护、包庇、协助学生违纪作弊。

十、关于教学事故的处理

1.轻微教学事故者,全院(部)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参加教学类评奖,停发一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2.一般教学事故者,全校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奖和职称晋升,停发二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3.严重教学事故者,行政警告处分,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奖和职称晋升,停发三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4.教学事故结论记入教师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