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学院本科生科研经费管理,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利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投入效益,结合学校、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费支出范围
(一)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二)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三)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五)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六)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费用。
(七)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其他科研中需要支出的费用。
第三条经费报销
(一)经费报销条件。所有立项项目组成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填写《科研日志》、高质量完成科研报告并顺利通过专家审查。若结项不通过,则不予以报销任何经费。
(二)经费报销额度。为节省科研支出,杜绝浪费,科研项目本着实报实销的原则,每个项目报销不超过800元。
(三)经费报销流程。科研经费的开支除须经课题主持人签字外,科研经费报销坚决执行“2+1”审核制度,即先由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再经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到学校财务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第四条科研奖励
1、为给广大科研同学创造安心科研、潜心研究的学术氛围,特对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组以奖励,金额从500~800不等。
2、为鼓励本科生发表论文,凡参加学院科研的项目组成员,若以第一作者申请专利、发表论文等均予以奖励(论文需与立项项目相关,时间可放宽至毕业前),详见学院《本科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执行学校及学院有关文件规定。
第六条本办法由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