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节日“纪”语

    发布者:马龙剑 发布时间:2023-04-28 浏览次数:703




    劳动者光荣,勤劳者可敬,守纪者安全,清廉者幸福!“五一”期间,可以放松的是身心;不能放松的是纪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在此提醒我院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严守纪律底线,树立廉“节”新风,过一个风清气正、舒心快乐的五一劳动节!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旅游等活动。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五、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六、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酒驾、醉驾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触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八、严格遵守值班、带班和值守制度,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向外透露生产和经营信息。

    每逢佳节倍思“清”,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带头抓好落实,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祝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及家人节日快乐,工作顺利,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