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各高校党委:
青年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大学生党员是青年群体中的先进分子。江苏高校众多,大学生党员队伍规模较大,是全省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后备力量。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工程,深化创先争优,提高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从源头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深入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把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结合起来,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以提高党员素质为核心,以创新发展和教育管理为重点,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落脚点,解放思想,积极探索,科学推进,务求实效,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大学生党员队伍,为“两个率先”伟大事业积蓄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2.主要目标。按照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大学生党员素质“五个显著提升”,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思想政治素质显著提升。加强党的理论修养,纯洁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的观念,践行党的宗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道德品行素质显著提升。加强思想品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增强道德判断力和荣誉感,在学生中发挥良好的道德示范和引领作用。
——科学文化素质显著提升。树立科学态度,掌握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夯实专业知识基础,学习成绩良好;善于思考、勇于探索,不断提高创新思维能力,认识和掌握真知真理。
——工作能力素质显著提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与学生事务管理服务,踊跃投身社会实践,不断提高沟通协调、组织领导和创业创新创优能力,切实掌握建设国家、服务人民的过硬本领。
——身体心理素质显著提升。崇尚积极的生活态度、科学的生活方式、健康的生活情趣,锤炼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身体素质,培育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二、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障体系
3.坚持发展党员标准。根据高校自身实际和人才成长规律,科学把握新时期发展党员的具体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政治先进性。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大学生进行综合考察,既考察其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考察其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也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
4.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按照民主公开的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发展党员操作流程,坚持和完善联系谈话、团组织推优、思想汇报、集中培训等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章可循。积极推行发展党员“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即推优投票、发展预备党员投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推优公示、发展公示、转正公示,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答辩会,预备期满的党员面对党员和师生代表就党的知识、理想信念、作用发挥等方面接受询问、公开答辩,与会人员现场评议。
5.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采取上级党委督查、高校自查、院校互查等形式,加强对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检查评估。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定期组织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满意度测评,及时向高校党委反馈测评结果,对反映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反映一般的及时提醒,对反映较差的督促整改。
6.加强宏观调控。坚持质量并举、以质为先,在保持适度规模中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实行发展党员计划管理,上级党委根据高校申报的发展党员计划、年度满意度测评结果和督查考核等情况,确定下达高校大学生党员发展指标年度指导性计划,各高校要统筹兼顾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类别党员发展,做到质量优先、科学发展,保持大学生党员适度规模和合理分布。
三、健全大学生党员学习教育体系
7.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普遍开展学理论、学党章活动,通过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党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强大学生党员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广泛开展入党启蒙教育,上好新生第一堂党课,引导大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组织员、辅导员为主体,党组织负责人、优秀党员教师和学生党员共同参与,定期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和感情。
8.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深入持久开展“弘扬三创三先,争当校园先锋”主题教育活动,激励和引导大学生党员争当思想政治好、学习成绩好、作用发挥好、群众反映好的“四好校园先锋”,在先锋引领中彰显先进性。把党员教育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提升大学生党员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注重典型示范,定期组织优秀党员评比,培养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和手段,积极开辟网络教育空间,通过网上党校、党建QQ群、红色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网络党课教育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
9.分级分类抓好培训。坚持学生党组织书记重点培训。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每年举办示范班,集中培训一批学生党组织书记。各高校要定期开展学生党组织书记岗前培训、专题培训、集中轮训,确保每年轮训一遍。新任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坚持普通党员广泛培训。建设党建理论“精品课程”,列为学生党员的必修课。针对不同党员群体特点,分类举办本专科新入学党员、预备党员、毕业班党员和研究生党员培训班,确保每名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预备党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坚持入党积极分子超前培训。健全校院(系)两级党校全员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和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制度。
四、健全大学生党员管理监督体系
10.优化组织设置模式。学生党支部较多的院(系)党委,可设立学生党总支,统筹协调学生党建工作。本科生党支部一般按班级或专业设置;高职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年级或专业设置,人数较少的也可与教职工联合设立党支部;研究生党支部的设置要与专业方向、学科团队等相对应,充分调动党员研究生导师参与支部建设积极性,努力实现研究生党建与教学、科研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党支部建在科研团队、实习基地、实验室、学生公寓、学生社团上,推进学生党支部与教工党支部、社区党支部、企业党支部以及学生党支部之间等形式多样的组织共建。
11.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坚持选任标准,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务工作的优秀学生党员或党员教师担任学生党组织书记。创新选任方式,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健全大学生党组织书记科学选任机制。进一步扩大“公推直选”产生党组织书记的范围,在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由院(系)党组织根据班子结构需求和推荐票数等情况,研究确定候选人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党员大会直接选举。
1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创新党日活动的内容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切实把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人、鼓舞人、凝聚人的战斗堡垒。学生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日活动,每季度组织1次思想交流会,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党员,大学生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作1次书面思想汇报。各院(系)党组织要加强考勤考核。
13.破解党员管理难题。按照积极、稳妥、慎重的原则,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注意将处置工作与党性党纪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开展。加强大学生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中的流动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加强高校新生党员管理,对不符合发展程序、突击发展的新生党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健全大学生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体系
14.丰富社会实践载体。立足学校特色,创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实践载体,不断激发大学生党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做到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社会。结合党员专业特长和兴趣意愿,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党员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15.拓宽服务党员和群众渠道。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通过组建学生党员服务中心、发放困难党员补助资金、开展就业援助和创业帮扶等,关心大学生党员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搭建大学生党员学风建设、实践锻炼、科技创新、激励帮扶平台,组织他们参与学生党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选拔他们参与学生班级、社团及学生生活社区、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大学生组织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引导他们积极面向社会服务群众,充分发挥他们在服务师生、服务校园、服务社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16.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和组织指导的作用。各高校党委要把深入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纳入学校总体工作布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具体指导,学生工作部门和团委齐抓共管、协调配合,院(系)党组织贯彻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高校党委书记要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17.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把党务工作队伍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创造工作条件,落实人员编制和待遇,完善激励措施,建立一支以专职为骨干、专兼职结合的组织员队伍。原则上校党委组织部要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院(系)党员超过100人的基层党组织应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注意选拔辅导员、党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和党员骨干教师任兼职组织员;选聘离退休老党员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按照教职工党员年人均不少于200元、学生党员年人均不少于50元的标准核定党支部工作经费。学校要设立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专项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专项列支。加强对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建网站、各类实践基地等阵地建设,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
18.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目标管理和督查考核制度,研究制定考评指标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高校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定期派出督查组深入高校检查,适时组织高校互比互查,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注重总结推广工作中涌现的新鲜经验和特色做法,及时宣传报道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为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
201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