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团委办公室的日常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现制定制度如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值班(下午2:00-5:00),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课程则需下课后按时到达值班。
2.值班前或值班期间因有事而无法值班,须向老师请假并安排好找人代班。
3.保持办公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扰他人办公。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认真负责,完成自己的任务,不得擅自离岗。
5.值班期间,除完成老师安排的任务之外,还应保持办公室的整洁,走时应关好灯锁好门窗。
6.每天值班结束时应将当天完成的以及未完成的任务记录在值班记录册上,并注上值班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