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二、复试工作的时间安排
复试资格:已取得本校推免资格的2018届本科生。
复试批次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1
2017年9月28日8:00-15:00
苏大阳澄湖校区冶金楼4015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14:00
2
2017年10月11日8:00-15:00
2017年10月11日14:00
备注:只要有推免生申请,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随时安排复试。外地学生提前到校的话,可以与蔡老师联系:0512-67165485。
三、复试资格审查
1、推免生在报到时验证领取复试通知书,提供并上交学生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
2、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测试30分,专业面试30分,综合面试40分。
综合面试主要包括:
A、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实行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制
本研究院在学生报到时发放全院导师简介材料,从而让学生了解各位导师的研究方向,达到更好的学生和导师之间的双向选择。
六、其他
1、实行接收推免领导小组负责制。学院接收推免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复试小组的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各复试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
2、对考核中出现的争议,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可向学院接收推免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接收推免小组组织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