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行业联盟简报
抗“疫”专题
2020年第4期(总第4期)
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国家重点实验室主办2020年2月21日
守土尽责,致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放射工作者
孙全富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所所长
2019年12月底以来,湖北武汉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NCP)迅速扩散至全国各地及境外24个国家,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到2月2日死亡人数已超过2003年的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放射影像CT检查是病例诊断和疗效评估不可或缺的一环。广大放射诊断医务人员日夜奋战在新冠肺炎防控一线,为保障广大患者和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安全和健康,各地放射卫生技术机构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者忠实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为了有效应对疫情,在武汉快速新建了火神山和雷神山两座医院,每家医院各装备了3台CT机。应医院请求,2月1日,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派出刘安生、李翠玲、黄柏林和杨开等4位专家,紧急赶往现场,对火神山医院3台CT进行质量控制与放射防护检测,到2日凌晨5:00,完成全部放射设备性能检测。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测所唐利军和周文珊二位专家于2月6日上午就医务人员关心的问题,到火神山医院进行了检查,并与施工方一起,及时弥补了检查室屋顶、墙体和门窗缝隙等处的防护问题。火神山与雷神山医院各项参数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在宜昌,2月6日下午,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接到市第三人民医院求助电话,徐耘、孙鹤霞、丁一等三位同志立即前往医院,应用快速检测设备,对新CT机房进行检测和指导,提出了增设铅屏风等临时防护措施。
有关部委及时印发监管服务保障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2月6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放射诊疗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0〕110号),明确放射诊疗设施和设备在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可免于办理放射诊疗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手续,待疫情结束后,再行补办。职业健康司编写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其中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了明确的防控要求。
全国各地放射工作者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新冠肺炎战疫情一线。2月5日,京津冀医学影像质控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医学影像学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质控工作的建议(第一版)》。2月4日,江苏省疾控中心发布了《新冠肺炎筛查和治疗医院X射线影像诊断感染防控指南(试行)》(苏疾控〔2020〕52号)。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及时编写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引(粤卫函〔2020〕12号),于2月1日在广东卫健委网站上发布。
为响应疫情防控一线放射影像检查医技专家的紧急呼吁,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和湖北疾控中心与武汉有关医院合作,紧急启动新冠肺炎X射线影像检查中的表面污染和医技工作者防护研究,以期为提出定点医院影像检查技师防护提供科学依据。
同心协力,英勇奋斗,共克时艰。在此,向日夜奋战在新冠肺炎防控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和疾控、职防院院所工作人员致敬,请你们多加珍重!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新冠肺炎阻击战!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2020,40(02):E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