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和国家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照《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社会学院关工委是在我院党政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以关心、教育、培养全院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
第三条 关工委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努力培育青少年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社会学院关工委依靠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开展工作。我院党政领导班子要为老同志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
第五条 社会学院关工委积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在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中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六条 坚持党政共同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实效,积极主动地向学院党委、行政请示汇报工作,做到“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
第七条 坚持自愿参加、就地就近,发扬传统、改革创新,量力而行、主动作为,组织联系“五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关心“五老”的学习、工作和身体健康,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五老”的积极性。
第八条 坚持面向基层、依靠基层、服务基层的原则,推动关工委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坚持把经常性教育活动与重大节日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第九条 针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学院党委、行政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坚持寓教于乐、寓教于行、寓教于助,从青少年实际出发,引导青少年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事做起,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开展。
第三章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少年,深入开展共同理想、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寓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之中,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继承和发扬光荣革命传统,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第十二条 教育和引导青少年珍惜时光,勤奋学习,注重实践,努力学习先进文化,掌握现代科学技术和劳动技能,提高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本领。
第十三条 加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教育,引导他们锻炼强健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
第十四条 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以及自我保护教育,帮助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树立法制意识,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坚持预防为主,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第十五条 积极开展“老少共建”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协调发展,优化育人环境,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协助指导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学校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 协同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爱护青少年,努力创造条件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第十七条 加强“五老”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积极发挥老同志的政治、经验、威望、时空、亲情等独特优势,建设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
第十八条 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扩大视野,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把关工委建设成学习型、调研型、服务型、创新型群众性工作组织。组织关工委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探索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规律,以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第十九条 加强舆论宣传工作,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使更多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二十条 研究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不断促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发展。
第二十一条 完成学院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组织和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院关工委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两名,成员若干。关工委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由院党委任免。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设组长两人,组员若干人。要不断吸纳退出一线领导岗位、相对年轻的同志为领导成员。
第二十三条关工委实行主任负责制,按照主任领导、民主集中、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关工委领导成员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领导成员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第一次在年中召开,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第二次是在年底召开,总结全年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年工作。
第二十五条关工委主任办公会是关工委的议事机构,成员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组成。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主持,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职责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关工委领导成员全体会议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处理日常工作及其他需要议定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 关工委成员,为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领导成员全体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处理日常事务。加强办公室的建设,关心办公室在职干部的成长。
第二十七条每年召开一次全院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
第五章经费保障
第二十八条按照分级负担的财政管理体制,关工委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院关工委可以接受海内外人士和社会各界的捐赠,用以推进关心下一代事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由院关工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