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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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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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踊跃申请。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全日制2017届毕业生。
2.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
3.包含三类人群: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本人为残疾人;
(3)申请并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提供:
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高校、人社部门各留存一份,表格见附件)。申请表请勾选类别:“低保家庭”、“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每人只能申报一种类别。要提供个人银行账户,请使用学校下发的缴纳学费的交行卡。
2.1申请低保补贴的学生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明(见附件2)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需凭低保证原件至当地县(区)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另外开具),证明出具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以后。
2.2申请助学贷款补贴的学生请贷款合同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助学贷款合同必须涵盖2016-2017学年,上级相关部门审核后原件归还学生本人。
2.3申请残疾补贴的学生请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级相关部门审核后残疾证原件归还学生本人。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4.学籍证明(学生本人持学生证至教务部打印)。
涉及的附件:
申请截止时间:10月10日
所有纸质或电子材料直接交给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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