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通知,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专家入库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能够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咨询、评价等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创新动向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政策。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咨询、评价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等,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无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无违纪违法等记录。
入库专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一)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至中级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8年以上。
2、承担过国家、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
4、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从事相关研究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
5、担任国际或国内学术组织高级职务,或参与过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产业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3、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科技类社会组织高级管理人员。
(三)经济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或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4、具有资本市场、银行信贷或保险业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家征集及更新
1、新申请入库专家,需登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http://210.73.128.93/EXPERT/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信息,由推荐单位进行在线审核。
2、专家信息更新与专家征集工作同步开展,专家本人登录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在线全面更新个人研究领域、工作履历、职级职称等信息,由推荐单位进行在线审核。
三、相关工作要求
1、专家个人要认真落实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严禁虚报、伪造成果信息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如发现专家信息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专家资格,并计入个人或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专家征集和更新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基金管理科席建、王龙联系,联系电话:67507192;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重点项目管理科孟劼、陈智联系,联系电话:6276834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