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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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优德88.cpm 凤凰传媒学院分党校工作条例

时间:2009-11-06浏览:4567设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分党校的建设,使分党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分党校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校党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分党校是在学院党委直接领导下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阵地;是新时期加强党组织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教育的主要基地。

第三条分党校办学的指导思想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德才兼备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为目标,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着眼于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理论素质、业务素质,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为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贡献。

第四条学院分党校的基本任务是:培训学院新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第五条学院分党校通过培训,提高学员五个方面的素质: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自觉地、坚定地、全面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善于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实际相结合,有胜任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斗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坚持党性,团结同志,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做事公道正派,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模范。

第二章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

第六条分党校设校务委员会,成员在学院教工、学生支部书记中产生,并报校党校和组织部备案。分党校校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校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兼任。

第七条院党委对分党校工作的领导主要是:

(一)及时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定,指导学院分党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教育方针,并进行督促检查。

(二)配备分党校领导班子,加强分党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

(三)加强分党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四)支持分党校工作,确保办学经费,为党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

第八条根据学院培训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整体规划,分党校配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招生计划。

第三章建设与管理

第九条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制定学院分党校学习计划,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一个月左右,一般为每学年的10月、4月开始。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条授课内容与形式

(一)内容:

1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

2、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

3、党员条件和发展党员;

4、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5、党性修养和争取入党;

6、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7、党的光辉历程与当代大学生的使命;

8、学习和贯彻十七大精神。

具体授课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计。

(二)形式:

1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社会实践为辅。课堂理论教学重在讲解理论知识,通过社会实践深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2采用网上学习、分组讨论、观看爱国影片等丰富多彩的教学方式激发学员学习热情。

3以集中培训与分组讨论相结合。通过集中培训传授基本知识,解决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通过分组讨论深化学员分析问题、判别是非的能力,提高学员整体素质。

第十一条加强分党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分党校教师以兼职为主,结合实际需要,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领导到分党校兼职授课。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热心党校教育工作的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

第十二条加强分党校管理工作,对分党校教学、学籍、行政等方面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一)教学管理。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指导思想、教学目的和要求、培训对象,对教学内容作出安排;制订学习纪律和考试考核办法。

(二)学籍管理。分党校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学院分党校统一颁发证书。

(三)行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校建设的方针,结合我院实际,有计划地开展教育培训;做好考核评估工作;做好分党校文件、报告、教学计划、学员登记表和考核表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党校教学需要的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分党校要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包括:学员招收制度、考试考勤考评制度、工作汇报制度、学员思想汇报的管理制度、学员档案等制度。

第十四条为保证分党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学院从经济上给予分党校一定支持。

第四章学员要求与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学员要求

(一)参加分党校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学员必须递交过入党申请书,学员须经所在班级推荐,通过党支部审查,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征求意见后,统一在规定时间内报学院分党校审批。

(二)党校学员应当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深入思考共产主义信念及党的建设等问题,不断加深对党的理解和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修养,以实际行动积极争取入党。

第十六条学员管理

(一) 参加党校培训活动原则上不予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经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批准方可请假。学员请假应履行正式请假手续。未经正式请假而不参加党校活动者以旷课处。学员请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每次培训活动前,送分党校备案。

(二)学员因无法预料原因而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要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补办请假手续须提供本人书面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 学员因事因病请假达到三次或无故旷课一次,取消其当期学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学员资格,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再进党校学习:

1、党校考试过程中有违纪或作弊情形被认定者;

2、违反党校有关管理规定,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或后果者;

3、学习期间,因违纪受纪律处分者;

4、其他造成较大不良后果或影响者。

第十七条考核办法

分党校学员的考核分课堂学习、思想汇报、实践活动和结业考核四部分,各方面合格者给予结业。

学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给予结业:

1、课堂学习主要是指课堂表现及考勤:凡因请假而缺课的学员,应当补回

所缺课程后方可结业;

2、思想汇报要按要求撰写并及时上交。全文照抄或拼凑他人文章超过论文篇幅三分之一的以作弊论处

3、实践活动能按计划积极参加课外活动,表现良好,无违纪、无缺课现象。

4、结业考核以网上考核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内容以党的基本知识为主,

60分以上(包括60分)为合格;

第十八条证书颁发:按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经学院分党校严格考核,各方面合格,由分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第十九条学员的结业由分党校办公室为考核及格的学员统一办理结业证书,公布结业名单,颁发结业证书。

第五章

第二十条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条例内容由www.优德88.cpm 凤凰传媒学院分党校组织机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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