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6号)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息采集和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保薪〔2017〕2有关通知精神,2017年度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2017年8月底仍在职在岗工勤人员,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2017年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

  二、申报条件

  (一)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按规定参加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三)工作年限20年(年限计算到2017年,下同)并在2012年底前取得中级工,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四)工作年限10年并在2012年底前取得初级工,具备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五)对于工作岗位已经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工勤人员,可申报同等级工种转岗培训、考核。

  (六)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取得前10名、市级技能竞赛取得前6名。

  3.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4.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符合放宽条件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经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执行。

  三、报名

  (一)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在412日下午下班前汇总至人事处人事科(凌云楼609)。

  (二)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直接打印(附件下载,A4纸正反打印)。

  2.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及复印件。

  3.现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5.符合放宽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照三张。

  联系电话:67503249

  联系人:刘璇

  特此通知。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17-03-27 09: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