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苏州十佳魅力科技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苏科协〔2016〕74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苏州十佳魅力科技人物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普及与推广、科技管理和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自主创业,并做出显著成绩且在苏州工作两年以上的科技人员,不受单位性质、户籍国籍限制,均可参评。已获往年度魅力科技人物者,原则上不重复推荐入选。
二、名额推荐
苏州市十佳魅力科技人物的评选表彰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科学技术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组织能力,带领科研团队实现科技突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及其他省部级综合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里程碑式人物;
(二)自主创新、创办实业,创造国内外知名品牌,在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转型升级方面,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火炬手式人物;
(三)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引进、消化、吸收或传统工艺的继承、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学教育和普及等各行各业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无私奉献的铺路石式人物。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采用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的形式。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评选通知,严格对照条件组织申报。
(二)申报人需如实填写《2016年度苏州十佳魅力科技人物候选人推荐登记表》(附件下载)。
(三)登记表电子版务必请于2016年8月17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雯
联系电话:67503148
特此通知。
人事处 科学技术研究部 |
2016-08-08 12:5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