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巴斯德学院党支部在炳麟图书馆819党员活动室举行《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条例》学习会,详细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条例》的相关内容。会上,夏淑婷书记带领支部成员梳理了《条例》的主要框架,分别是代表的产生、委员会的产生、选举的实施、呈报审批以及纪律和监督。
随后,支部成员认真阅读学习条例内容,相互分享条例中值得注意的事项。例如,条例中指出,基层党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延长或提前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大型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召开党代表大会,其二级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隶属其他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且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适当分配一定代表名额、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的,一般提前1个月报批;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提前4个月报批等。
通过学习,支部成员进一步了解了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规范流程和注意事项,为支部日后更加规范地开展选举工作提供了扎实的理论依据,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纪律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