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盲审材料的提交

所有参加盲审的同学请于412前将盲审材料交至各班班长处,由班长收齐交至博习楼125提交材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予受理。盲审材料包括:

(1) 硕士学位论文2本(双面打印);

(2) 《硕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2(双面打印,务必使用201901最新版,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相关表格下载”,学院网站研究生培养模块也可下载),请完整填写评阅书中的相关内容(学科专业名称按入学时录取专业填写),以及《评审专家简况》表中的最后两栏信息;不要擅自修改表格格式,递交时每份单盲评阅书需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评审专家简况》为活页。

(3) 《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与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1(非盲审的同学一并上交)。导师必须进行初审,并在审核表上签字。

注: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最迟在524日前务必上交,否则将会错过最终审核时间。

(4) 《学历教育硕士基本数据表》、《专业学位硕士基本数据表》1份,本人签字(非盲审的同学一并上交)。

(5) 盲审费240/本(盲审费、邮寄费、汇款费等),请班长收齐。

2、非盲审学生的论文评阅

所有非盲审的学生(含专业学位)由导师自行安排送审,送审时间原则上不得延误研究生答辩和上交毕业材料的时间节点。

学位论文评阅人要求:

(1) 学术型硕士:至少2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要求: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

(2) 专业学位硕士:至少2人,其中至少应有1位校外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实务部门的专家。要求:与论文有关学科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

3、论文送审及答辩时间节点:

417日前盲审论文全部寄出

513日前评阅书返回

514—524日安排答辩

528日前上交全部毕业材料(毕业材料提交要求另行通知)



2019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名单-2016级.xlsx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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