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2015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及借款业务:
1、12月10日(周四)起停止办理借款业务。
2、12月16日(周三)起停止办理本年度报销业务。
3、当年票据当年结报,12月15日以后发生的票据可在2016年3月31日前结报。
4、实行会计委派代理记账的学校独资、控股单位,2015年12月25日前的发票须当年报销,2015年12月25日以后发生的票据可在2016年1月31日前结报,过期不予报销。
5、各类暂借款项应在12月23日前结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结报,需以书面形式写明事由,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财务处会计科。其中借款时间超过1年的,需重新办理借款手续;现金(包括转入个人银行卡)暂借款项必须年内结清,否则视作拖欠公款,财务处将根据《www.优德88.cpm 往来款项管理暂行办法》(苏大财[2009]10号)规定,扣发经办人的津贴和工资,直至冲销所借暂付款项。
二、独立核算单位、承包单位应返回学校的工资(包括社保金等)、水电费、医药费、房租及管理费等费用,务必在12月23日前办好转账手续,确保年内进账。
学校全资及控股单位按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上缴款项,在12月25日前转账至学校账户。
三、已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票据均需在年内办理财务报账手续。经省教育厅批复处置的资产,也应在当年办理账务处理手续。
材料出库结算截止12月15日,请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各仓库及时进行库存盘点,于12月23日前将库存材料明细清单(纸质稿加盖部门章)及盘点清单(电子稿)交财务处会计科存档。
请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和博物馆于年末前对各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与“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固定资产余额数核对,同时与财务处账面数核对。12月23日前将固定资产余额表(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交财务处会计科存档。
四、各单位应在12月16日前将所有收入款项解缴学校银行账户,有社会服务收入的单位,请在12月23日前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核对收入明细。
五、12月16日起停止办理收据和发票的领用,各单位已领用的收据和发票(包括空白未用的)请于12月23日前交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凌云楼809室,联系电话:67500493)进行年检。
六、凡有外单位汇入款项的单位或个人,请及时到财务处网站(http://cwc.suda.edu.cn)查询“核对银行往来款项”,或在12月23日(周三)前到财务处会计科(凌云楼802室,联系电话:67500940)查对,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七、凡预借票据(先开具票据给对方)的单位和个人,请立即联系对方单位,必须于12月23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不能到账的款项须追回已开票据,否则按《www.优德88.cpm 票据管理办法》(苏大财[2014]14号文)规定,在经办人的工资中逐月足额扣回已借票据款项。
2015年11月30日起原则上停止办理预借票据业务,2016年元旦后正常办理预借票据业务。
八、相关职能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组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任务书》和预算方案检查、分析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根据省文件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务必在本年末将2013年及以前年度的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2014年至2015年下达的财政专项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达到80%以上。(特别提醒:截止2015年底,2013年度及以前年度未使用完的财政专项资金有可能被财政部门收回。)
九、年终决算报表中的有关数据,需由教务部、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继续教育处、科学技术与产业部、人文社会科学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和博物馆等单位提供,恳请大力协助。
十、未尽事宜,请拨打财务处咨询电话:67501201,我们将热情为您服务。
各部门长期以来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财务处全体人员深表感谢!由此带来的不便,也请各部门给予谅解!
财务处关于2015年度年终结账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