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学校教务处要求,本年度职称评聘的教学成果,在人事处最终审核之前,需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
二、附件公示内容,仅为老师个人申报的成果,尚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三、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教务秘书(电话:65882146)反映情况。
2023年纳米科学技术学院职称评聘教学成果公示材料.zip
责任编辑:吴思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