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分党校:
根据苏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将党史学习贯穿发展党员全过程健全“入党第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组通【2021】30号)和学校组织部相关精神要求,各支部要认真学习通知内容,在发展党员工作五个阶段25个环节全面融入党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重点措施 |
具体要求 |
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
工作重点 |
将党史学习认识体会作为入党申请书的必备内容,基层党组织应当指导入党申请人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并在入党申请书中写清对党的历史的认识体会。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应当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报告本人紧密结合学习新思想开展党史学习的阶段性进展和思考认识。入党积极分子应当至少向党组织提交一篇党史学习专题思想汇报。 |
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 |
新生和新递交入党申请书人的启蒙教育,及对相关材料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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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谈话“两必谈” |
把学习党史作为支部书记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必谈内容,作为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的必谈内容,通过谈心谈话了解他们对党的光荣历史的认知和态度,帮助他们不断端正入党动机。有关内容应当及时记入谈心谈话记录。 |
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兼职组织员 |
入党申请人谈话和发展对象政审谈话,及组织员谈话包含党史学习内容,并体现在记录中 |
教育培养“三必训” |
高标准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发展对象集中培训、预备党员集中培训,把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作为三次培训的必修课程和必训内容,精心开发党史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新党员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灵活运用党史实境教育、线上教学等有效方式,就近就便用好革命遗址遗迹、“海棠花红”先锋阵地等苏州本土红色资源,集中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教育新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
分党校; 相关工作人员 |
分党校设计党校学习课程和安排学习活动中,体现在具体材料中 |
党史基本知识“三必考” |
坚持以考促学,把党史基本知识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新党员标准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必考内容,及时更新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新党员培训结业考试题库,进一步丰富党史知识内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结业。 |
校党校、分党校; 相关工作人员 |
考试内容体现 |
各党支部要深刻认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在发展党员中加强党史学习教育的有效方式,结合党员后备队伍实际情况创新方法手段,抓紧细化完善发展党员各环节具体操作流程,市委组织部和学校也将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十个必”要求尽快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印发〈将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全过程健全“入党第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组通〔2021〕30号).pdf
医学部党工委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