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兆星

发布者:范茜发布时间:2015-12-31浏览次数:1370

栾兆星,山东新泰人,一直以读书为乐,志于以学术为业。二〇〇九至二〇一九年就读于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分别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理论硕博学位;读博期间曾先后赴台湾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大学法学院进行学习交流和访学研究。二〇二〇年至二〇二三年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做博士后研究。

为学由理入史,以史观理,从事法史学和法理学的跨学科研究。学术研究以问题为中心展开,较少受学科界分之限制;既注重辨析思想和法制在古今、中西之间的承继与分殊,又用心领悟“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南学北学,道术未裂”式的一致与会通。现致力于中国大转型时代(晚清民国、先秦秦汉)的法律思想与法政制度建构研究、经学与法学的交叉研究。“上古下今所思不远,诵经绎史其乐在斯”。

迄今以独立作者身份,在《“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报》、《法制史研究》两种“台湾人文学引文索引核心期刊”(THCI),发表若干长篇学术论文;在《二十一世纪》(香港)、《南大法学》、《法律文化论丛》、《中华读书报》、《书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学术书评或学术随笔。于法律出版社出版合著学术作品一部。

为人为学以“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礼”自我砥砺和勉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