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为此,民办教育需承载起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把握新的历史方位,理性选择高质量发展的发力点。民办教育的高质量发展首先要求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只有规范发展,才能行稳致远。民办学校要改变过去重视规模和速度、忽视质量和内涵的发展路径,实现以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

在此背景下,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与www.优德88.cpm 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于2022925日联合举办了“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合规管理与权益保障研讨会”。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院长、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阎凤桥,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常务理事、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为,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张冉,浙江省发展民办教育研究院院长、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田光成,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余苏,京洲联信(湖南)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杨玉萍等专家参会发言。www.优德88.cpm 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一涛教授主持会议。

阎凤桥教授分享了对教育营利性及其超越的思考。他认为,趋利性行为曾经是我国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驱动力,发挥过积极作用,但趋利性行为又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未来我国民办教育要实现对营利性的超越,增强其正义性。他引用哈佛大学政治哲学教授桑德尔的观点指出,对“公正”或“正义”有三种理解:福利、权利和德性,对应的理论流派分别是功利主义、自由主义和道德至上主义,对任何一类社会事业都可以从上述三种视角考量,包括民办教育在内。社会的道德性在自由主义盛行的时期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了,但人们在新的时期将会更加强调道德至上主义。企业社会责任的推广和开放科学的兴起,都是道德力量在社会中发挥作用的具体表现。在迈向现代化的征程中,需要超越功利性,进一步探索道德力量在民办教育领域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回归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本来的价值和意义。

黄为秘书长分享了分类管理背景下民办学校合规风险与应对策略。他在厘清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背景、趋势以及当前民办教育发展面临的复杂形势的基础上,对民办学校合规风险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提出了民办学校合规风险管理的应对策略。他认为,随着分类管理改革深化,我国民办教育进入了新阶段,规范与高质量发展成为主流基调。综合来看,民办学校面临的合规风险主要有法律政策、财务和税务三大类。民办学校合规管理长期存在民办学校合规管理意识不强、合规机制不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民办学校合规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因此,在分类管理改革的背景下,要尽快开展法务、财务和税务等重点领域合规专项检查、建立民办学校合规管理制度体系与组织体系,同时要强化战略思维,统筹谋划合规管理,不踩法律政策“红线”,守住教育公益性“底线”,把握高质量发展“主线”,确保学校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张冉副教授汇报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合规管理体系的构建研究。她系统阐述了合规、合规风险、合规管理体系等核心概念,并从预防性教育法视角出发,全面剖析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合规义务和合规风险。她认为,合规体现的是法治下的自主管理,可能成为我国“依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的一种机制。她借鉴国际标准的合规管理体系,将民办学校合规管理体系的应用分为策划、执行、检查、改进四个象限,从策划来看,要关注谁来负责合规和合规内容;从执行来看,需要合规意识和能力的建设以及制度合规;从检查来看,要识别相应的风险,对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并进行管理评审;从改进来看,需要自主持续改进,并与国家机关合作。她认为,合规管理不仅仅为了防范法律风险,根本上是组织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机制,也体现了组织的社会责任。

田光成院长探讨了新形势下民办学校的财务风险与合规管理。他从学校出资、法人财产、学校债务、学校收费、办学回报、关联交易等多个方面深入阐述了民办学校财务风险的类型及其主要表现。在合规管理方面,结合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重点就办学出资、收费管理、关联交易、集团办学等多个方面做了具体分析,并对民办学校财务风险管控提出了具体建设。他指出,财务管理是民办学校管理中最薄弱的环节,我国民办学校财务预警制度不足,工作方式不规范等都对民办学校财务带来诸多风险。因此,要不断完善财务管理与财务风险控制体系,不断提升财务专业能力,并加强重点领域管理和重点问题控制,真正掌控财务、规范管理、合理谋划,让财务真正成为民办学校健康、持续、优质发展的有力工具。

余苏律师对民办学校关联交易当中存在的常见问题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她认为,“关联交易”中最容易被忽视的内容包括立项文件、合同和合同履行材料,其中立项文件需要注意实施方案是否具体,合同材料需要注意条款齐全、内容对应、价格合理和产品重合等问题,合同履行更需要重视履约细节。对此,余律师建议民办学校一线工作者应将尽调审查材料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合同及佐证材料潜在问题整理成问题清单,并根据清单进行佐证材料和文件的补充。余苏律师呼吁所有民办教育工作者都需要重视“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关联正当性,绝不能踩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红线”。

杨玉萍所长汇报了分类登记后民办学校的重大税务风险防控,重点阐述了民办学校在税务问题上面临的困境,全面总结了民办学校中存在的重大税务风险,并对此提出了关于税务风险防控的建议。杨所长指出,分类登记后民办学校在税务问题上主要面临三点困境,一是经历从“零监管”一跃到“强稽查”的巨大阵痛,二是民办学校税收征管政策体系与行业管理法律规定不一致,征纳纠纷层出不穷,三是民办学校自身发展与行业管理部门规范不一致,带来财务管理困局。针对未区分学历教育收入和非学历教育收入、举办者和财务团队成员的税务管理能力不足、收入确认时点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不一致等问题以及未履行或未全额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等民办高校的重大税务风险,她建议应从建立税务管理全员共识,战略选择“营非”,搭建民办学校纳税模型,编撰会计核算手册、固化核算规范,从财务到各院系进行全面培训,建立与所辖局税务机关申报及常态沟通机制等六个方面进行税务风险的防控。

与会专家们从不同理论、学科视角出发,对新形势下民办学校的合规管理与权益保障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普遍认识到在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并加强对民办学校监管的背景下,对财务、税务、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是民办学校防范风险、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关键性问题尚待解决。推动民办学校规范办学、保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是实现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学术界应尊重客观规律,加强理论与政策指引,持续开展原创性研究工作,产出更多高质量学术成果,为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大理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