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全校各学院(部)和教学单位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简介;
2.负责各级各类专业项目的申报和建设等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项目以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与评审、建设等工作;
4.参与书院、特色学院的规划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等工作;
5.课程抵换、换修以及成绩单自定义等基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前置性审核;
6.学生出国(境)交流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国内交流学生相关教学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