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理转学流程
1.学生征得转入学校同意后,向现学院(部)提交书面转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学生所在学院(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3.教务部对学生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4.分管校长审批。
5.经批准后由教务部联系转入学校。
6.报省教育厅审批(跨省转学须经两地省教育厅批准)。
7.经批准后,通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发布时间:2013-08-18 13:18
最新修改:2013-08-18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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