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0-12-29来源:纪委办公室作者:


各党委、党工委,各纪委、纪工委: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及寒假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治“四风”工作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监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以更加清廉务实的作风,落实好学校有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强化教育提醒,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各单位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重要领导责任,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四风”,在清正廉洁过节上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二、坚守职责使命,推进综合治理

各职能部门要立足本职本责,发挥系统优势,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互动的整体合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紧盯责任抓落实,加强上级监督、做实同级监督、支持下级监督,逐级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及时传达学习、细化落实举措、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推动各项任务部署落到实处。结合学校“四风”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深挖隐形变异“四风”,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深化以案促改,对反复发生、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剖析、掌握症结,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时俱进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破解顽疾

三、紧盯苗头倾向,从严纠治“四风”

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学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突出问题,严肃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粮食浪费、办公室浪费等问题,严格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一案双查”等要求,既要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要管住“绝大多数”,对监督检查发现、群众信访举报、舆论媒体关注的问题线索及重要舆情,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力、出现“四风”问题的单位,严肃问责,及时公开通报典型问题,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各二级纪(工)委、纪检干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节日期间校园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认真答好元旦、春节反“四风”的政治答卷。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及江苏省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

“四风”问题,也可使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