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是校党委派出的工作委员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规划、指导机关与直属单位开展党的建设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加强机关与直属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落实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
2.制订机关与直属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指导性计划,落实分组安排,巡学督学。开展机关与直属单位党支部负责人及支部委员的专题培训,推进年轻骨干和新进工作人员培训。统筹指导机关与直属单位落实“双周三”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4.落实机关与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教育和监督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法规。收集关于机关与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用好正反两面典型案例,开展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深入推进机关与直属单位廉政文化建设。
5.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机关与直属单位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和特色化建设,统筹优化党支部的设置,指导党支部做好按期换届工作,指导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6.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格程序和规范要求,指导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指导机关与直属单位各党支部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党内评优工作,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做好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与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7.督促机关与直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制度体系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压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聚焦“关键少数”,督促推动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作为。
8.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政策,指导做好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工作,重视和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在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等方面发挥作用。重视民族和宗教工作。
9.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统筹组织开展机关与直属单位作风效能建设考评工作。
10.领导机关与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青年联谊会、退休协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1.认真完成校党委、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