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9月20日 地点:转化医学研究院3210会议室
主持人:陈永井(书记)
出席:陈永井、冯超、曹丽娟、付忠琳、徐晨昶、柳春晓、郑智元、尚倩雯、刘晓洁、潘甬厦
列席: 张胜超
缺席:郭鑫、张一凡、高海婷、苏晓
记录人:冯超
审阅领导:陈永井
会议主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精准警示教育
陈永井(主持人):根据组织单排,今天召开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按照组织生活会的程序,我们事先与9月19日向全体党员下发了学习资料,请各位党员现行自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以来我校处理和通报的2起问责案件和8起案件等文件。
陈永井: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党中央决定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
陈永井:《条例》修订后的八大亮点有:一个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两个坚决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无处技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充实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陈永井:新条例主题鲜明、思想深邃、高屋建瓴、博大精深,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是对全党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集大成的重要修订,是一个党和党员行为上划时代的重要修定,是一个凝聚全党智慧、顺应人民期待、对我国党建发展作风建设最新成果。我们要深刻把握八大亮点,切实把新条例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好。如何贯彻落实新条例精神,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随后,冯超同志带领全体党员系统地学习了《条例》的内容和我校自2018年来的案例纪实。这次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深刻领悟到遵守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大家表示,会后还要自己主动学习进一步加强自己的纪律观念。
转化医学研究院党支部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