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蒋宇发布时间:2019-11-18浏览次数:6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通知,2019年度“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实施,各单位申报时应体现学科优势与特色,代表单位科研合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项目申报的国外合作机构应为世界一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申报时中外合作机构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且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合作协议。


二、项目申报范围面向理、工、农、医及以上学科的交叉领域;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万,资助期限为两年;


三、按照教育部资助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项目资助经费用于合作协议执行中开展的各类双向交流活动,如人员往来、信息收集、调研、小型会议开支等。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向教育部国际司提交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建议,经审批后,于当年12月31日通过国家留学网公布。


五、项目执行期满后,各单位须对项目进行总结。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科研进展、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情况,初步留学效益,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等。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根据总结报告对项目进行验收与评估。


项目申报通知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网址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669


请拟申报单位和个人于2019年11月15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中/外文)签字版、项目管理办法等)到国际合作交流处(天赐庄校区怡远楼401室),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石沙,邮箱:shisha@suda.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合作交流处 交流与项目管理科石沙联系 ,电话:65223372。

附件:

1.项目实施办法

2.项目申请表



实施办法.pdf

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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