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优德88.cpm 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管理办法
时间: 2018-10-12 作者: 浏览次数:71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的管理,根据《www.优德88.cpm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苏大后〔2017〕10号)、《苏州市职工子女医药费用补助办法》(苏财社字〔2008〕6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校教职工子女(自出生之日起至18周岁或普通高中毕业)均须参加苏州市少儿医疗保险,在享受苏州市少儿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补助的基础上,医疗费用的个人自负部分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对于暂时无法办理苏州市少儿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子女(新生儿、新进校人员子女),在未参保期间,医疗费用的个人自负部分直接按校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标准予以补助,但第二年起必须参保。

第四条 对于不能办理苏州市少儿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子女(子女户籍地、长期居住地不在本市;子女初、高中不在本市就读等),首先需参加当地的少儿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在此基础上发生医疗费用的个人自负部分按校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第五条 对于能办理但由于个人原因未办理苏州市少儿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子女,所有医疗费用先扣除苏州市社保可支付部分再按校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标准予以补助。

第六条 学生医疗保险费按照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收费标准缴纳。教职工子女缴纳的学生医疗保险费(含少儿、大学生),由参保学生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50%。少儿外地参保的费用超过苏州市标准的按苏州市标准予以报销,未超过的按实报销。

第七条 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职工子女均须办理《苏州大学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卡》,凭卡办理补助手续。

第八条 逢单年男职工子女可在我校享受医疗补助,逢双年女职工子女可在我校享受医疗补助。如夫妻一方为我校职工,另一方为现役军人,则统一由我校补助。如丧偶或离婚后未再婚的,则由子女抚养方所在单位补助。

第九条 在享受苏州市少儿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补助的基础上,校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比例为: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自负部分按80%补助;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自负部分按60%补助。参加少儿医疗保险后另行购买商业保险的,原则上商业保险赔付金额与学校医疗补助金额相加的总额不超过自己支付现金金额。自费医疗费用由教职工个人承担的不予补助,执行范围参照《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结付范围》。

第十条 在办理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中,教职工必须携带《www.优德88.cpm 教职工子女医疗补助卡》,门诊应提供门诊病历、医疗费发票(参保发票);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结、社保结付清单、医疗费发票。如发现与病情、病程不符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补助。

第十一条 凡需到外地医疗机构治疗者,应按《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否则不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原《www.优德88.cpm 儿童统筹医疗报销规定》(苏大后﹝2010﹞8号)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www.优德88.cpm 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