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1.强化政治功能,履行政治责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学校党委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支持后勤基建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开展工作,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
3.负责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事项、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以及应当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后勤基建干部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管理工作。
5.落实后勤基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负责后勤基建党委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等重要事项。
7.领导后勤基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政治关。负责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8.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以及老干部和离退休等工作。
10.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