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主持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1.负责做好党支部的作风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做好保障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引导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3.做好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工作。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
6.协助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7.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有关制度的贯彻落实。
8.协助党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等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校纪委和本单位党组织汇报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意见。
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党支部的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党支部青年委员职责:
党支部青年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4.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的有关工作,对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