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高〔2018〕11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6号)等要求,省教育厅将自2018年启动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高校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自评,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x
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