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及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财务工作。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处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围绕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下设预算管理科、科研经费管理科、收费管理科、内控与稽核科、绩效与财务分析科、会计核算科、会计服务中心、工程结算科、信息管理科、综合科等十个科室,现有财会人员45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24人,中高级职称30人。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学校内部管理要求,制定学校财务规章制度。

2.负责预算管理(含资金、债务管理等),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编报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及其他各类财务报表,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3.负责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组织事业财务核算、资产价值管理等核算管理工作。

4.负责收费管理、票据管理、创收分配管理工作。

5.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财务业务指导咨询及科研财务助理培训等管理工作。

6.负责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全校各单位开展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设;负责财务处内部控制建设。

7.负责财务处内部稽核,配合做好校内外各类审计、巡视、巡察和检查工作。

8.负责薪酬、劳务的发放与管理及公积金管理等工作。

9.负责教职工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涉税事务管理工作。

10.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校友会、工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11.负责财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等。

12.负责财会档案整理、归档及查阅等管理工作。

13.负责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