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当年毕业的研究生、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奖励标准
博士3万/生/年,硕士2万/生/年
三、 名额分配
博士总名额5人,其中理学3-4人,工学1-2人;
硕士总名额14人,其中理学8-9人,工学5-6人。
理学专业:化学、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化学);
工学专业: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四、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国性高水平竞赛中成绩优秀,发展潜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5、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经学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评定细则
1、国家奖学金评选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课程成绩、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等因素;
2、课程平均成绩为所有课程的算术平均分,满分为 100 分;
3、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加分实行代表作制度(除 TOP 期刊以外)。每位申请人提供评奖时间范围内的一篇论文参与积分评奖。TOP 期刊论文不限篇数,其积分可累加。综述类(review)的文章不能作为科研成果提交。另外,每人可再提供不多于 2 篇论文(可非第一作者文章)供同分情况下辅助排序。辅助排序以一作优先原则直接排序。如同分的候选人都无一作的辅助排序论文,以第二作者文章积分为论文原值的二分之一,第三作者文章积分为原值的三分之一并以此类推的方式进行积分排序;
4、研究生社会工作,由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评学生的社会工作情况综合打分;
5、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达标的前提下,国家奖学金主要考察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兼顾课程成绩和社会工作加分。在科研成果同等条件下,如无法区分,则依次按照课程成绩、社会工作加分情况进行排序;
6、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范围按研究生院当年度规定执行,获奖仅填写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所有科研成果只能使用一次,如已在某类奖(助)学金中提交该成果并获评,该成果不得再次提交。如发现重复提交者,取消当年度评奖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7、科研成果积分计算方法参照附件1《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科研成果认定方法》进行;
8、研究生公共服务和社会活动加分方法按照附件2《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社会工作加分方法》进行。
六、评定程序
1、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2、材化部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申报材料并确定拟获奖名单;
3、拟获奖名单在学部网页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七、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士/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汇总表》、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请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zwwang1002@suda.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均以“学号-姓名-国奖申报材料”命名。纸质版材料请交到学部907-1201办公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日上午12:00。逾期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参评资格,后果自负;
2、公共服务的社会职务加分由材化部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3、提交材料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表格中所有内容应填尽填。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应保持完全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评审时将以纸质版为准;
(2)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请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填写。所有条目必须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论文首页、获奖证书扫描件等,缺少证明材料的条目将不予承认。
科研成果填写格式:
“作者1、作者2、作者3(列出前三个作者),文章题目,杂志名称(全称),发表日期(XX年XX月XX日),卷(期),页码(或DOI号),第几档(对应分值)”,本人姓名、杂志名称加粗处理。科研成果积分请按照《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科研成果认定方法》中的八档加分规则填写。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