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预通知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关于做好

202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预通知

各年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现就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包括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省级创业项目(含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和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一)常规项目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鼓励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的创新创业成果。详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2.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展示和交流、项目结题等工作;其中校企合作基金项目旨在鼓励学部与企业开展协同育人合作,采取企业结合需求自主立项并将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设置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的新模式。

3.创业项目:(1)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角色分工,开展商业计划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创业实践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2)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本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指标单列项目

在常规项目的基础上,本年度将新增两类指标单列项目:

1.校级项目“升级”

2023年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如已取得优秀成果(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科技成果、文学艺术作品、创业实践成果等),参评2024年度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

2.综合性大创项目

设立“综合性大创项目”旨在打通“大创项目”与创新创业竞赛、重要学科赛事之间的壁垒,由学部自主设计和过程化管理。综合性大创项目的最终成果应能够直接对接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的相关要求和水准,项目组需以目标为导向,采用整体性设计、“化整为零”式的培育和管理模式。每个综合性大创项目可分为3-5个子项目,由3-5支团队共同完成,其中须包含至少1个创业类项目(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附件2)。综合类大创项目鼓励跨学科选题设计和学院部)间的合作,子项目可以由来自于不同学院(部)的学生主持。

二、申报条件

1.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凡能在毕业前能正常结项的(创业实践项目除外),均可申请大创项目。

2.申请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无不及格科目;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www.优德88.cpm 、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3.已经主持过或正在主持政基金项目、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重大项目(重大项目预研项目)等校级学术科研项目的学生不得再申报。

三、选题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四、项目有关要求

(一)项目成员

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创业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需确定1名项目主持人,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二)指导教师

每个项目均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聘请有热情、肯投入、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的本专业(行业)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的指导教师必须为正高职称。承担创业训练的指导教师要求有一定行业背景和创业经验,鼓励企业一线人员参与指导本科生创业训练或直接担任本科生创业训练导师。创业实践项目须同时聘请企业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指导教师在同批次“大创项目”中只能指导一项项目。

(三)项目管理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及校级项目的执行期为2年,不可延期。创业实践项目的执行期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若项目未结题时项目主持人已毕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换主持人;若确有需要且能继续履行项目主持人责任的情况下,允许项目主持人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创业实践项目的主持人。若项目进展顺利,能超计划完成预期任务,可申请提前结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及校级项目的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年,创业实践项目的研究时间不得少于2年。

2.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学校组织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学部负责对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同时项目要根据要求按时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等。项目在执行过程中,要不断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调整优化,尽量保证项目在校期间完成。

3.国家级(省级重点)大创项目结题时,须提供至少1篇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完成人身份完成的科技发明成果、文学艺术作品、创业实践成果等。

4.创新训练项目需积极参加“互联网+”及“挑战杯”等相关学科赛事。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必须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二期研究经费发放与参赛成绩挂钩。

5.项目组提交的成果需符合学术规范要求,严禁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提交成果若涉嫌学术不端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学校将不定期组织相关辅导培训活动,对立项项目进行指导及过程跟踪管理,包括开展科研辅导培训,举办学术交流论坛和学术沙龙等。

(四)经费资助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省级重点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重点项目):学校将按照2万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省级一般项目):学校将按照0.6万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学校将按照0.5万元/项的标准进行资助;

创业实践项目(重点项目):学校将按照10/项的标准进行资助;

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资助标准为: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0.2万元/项,理工类和医学与生物科学类项目0.3万元/项。

大创项目资助经费专款专用,每个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调配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具体经费拨付和使用按照苏大教〔2018122号文件(附件7)执行。

五、申报程序及安排

(一)申报程序

1.学生申报,学部选拔并组织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选拔,再向学校推荐各类项目;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并在校内公示推荐和立项名单;

3.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完成省级及以上项目的推荐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附件4),命名格式为“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主持人姓名—创新训练项目(或校企合作基金项目)”;

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类项目)》(附件5),命名格式为“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主持人姓名—创业类项目”;

3.《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大创项目汇总表(2024)》(附件6),其中申报指标单列项目需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类型,命名格式为“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主持人姓名—创新训练项目(或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创业类项目—汇总表;

4.申报综合性大创项目,除填写各子项目的申报书外,还同时需报送《综合性大创项目申报表》(附件3)。

5.请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将立项申报材料电子版于41217:00前发送至邮箱caihuakechuang@163.com。纸质版材料于41218:00前提交到独墅湖校区202幢架空层“一站式”学生社区。逾期未按照要求报送作自动放弃处理。

6.本次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学生科技协会所有。如有与上一级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或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1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综合性大创项目申报要求.doc

附件3 综合性大创项目表.doc

附件4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新训练项目或校企合作基金项目).doc

附件5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创业类).docx

附件6 XX学院(部)大创项目汇总表(2023).xls

附件7 《www.优德88.cpm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苏大教【2018】122号).doc

附件8 本科专业门类目录.doc

联系人:徐梦雨

联系电话:16684035373

特此通知。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团委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学生科技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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