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材化部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培养总体要求,并结合学部的现实情况,特制定以下六条补充规定。
一、文献阅读
文献阅读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位论文选题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1、硕士生
硕士研究生必须较为广泛地阅读中文和外文文献,并以外文文献为主。硕士研究生外文资料的总阅读量应不少于15万英文词。要求阅读ACS, RSC, John-Wiley, Elsevier等主流出版社发行的相关期刊论文。
2、博士生
博士研究生必须较为广泛地阅读外文文献,外文文献的总阅读量应不少于50万英文词。要求阅读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PANS、ACS, RSC, John-Wiley, Elsevier等主流出版社发行的相关期刊论文。
二、学术报告
1、硕士生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选听20次公共讲座或学科进展类讲座,公共讲座由学部负责签到,学科进展类讲座由相关导师负责签到。听过报告之后将书面记录和撰写的心得体会交导师签字认可,在答辩前一个学期末将经导师签字后的书面材料交研究生秘书保管。
2、博士生
博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选听40次公共讲座或学科进展类讲座,公共讲座由学部负责签到,学科进展类讲座由相关导师负责签到。听过报告之后将书面记录和撰写的心得体会交导师签字认可,在答辩前一个学期末将经导师签字后的书面材料交研究生秘书保管。
三、实践活动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必要的实践活动,一般为教学实践、科研实践或社会实践等,研究生助教结束后,由负责指导研究生助教的老师统一评分,评分表交研究生秘书保管。
学术与实践活动计3学分。
四、开题报告
1、硕士生
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在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导师自主确定开题时间,原则上须于第三学期初(9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选题的开题报告。
课题组之间可自由组合成立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也可以聘请外院系或外校专家参加,研究生用英语作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最终给出意见。
2、博士生
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在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导师自主确定开题时间,原则上须于第二学期末(7月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选题的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要对以下内容进行认真论证:(1)选题的科学依据;(2)目的意义;(3)研究内容;(4)研究方法;(5)课题条件;(6)实施方案;(7)预期目标;(8)进度计划等。
课题组之间可自由组合成立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也可以聘请外院系或外校专家参加,研究生用英语作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最终给出意见。
五、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包括研究生自评总结、课程学习情况审核、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以及导师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能力的评定,最终由材化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出综合评定意见。
1、硕士生
硕士生应在第四学期(7月30日前)完成中期考核,具体时间由学院组织,导师自定,成立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的3-5人考核小组,其中教授不少于1人,外课题组人员不少于1人。根据中期考核评定意见,决定是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2、博士生
博士生中期考核(含综合考试)一般在入学后第三学期 (10月30日前) 进行。具体时间由导师自定。有特殊原因者,经导师和学部批准可延至第五学期进行。成立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的3-5人考核小组,教授不少于2人,外校或外课题组人员不少于1人,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担任。根据中期考核评定意见,决定是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六、毕业与学位申请
研究生实行毕业与学位申请制。学位申请所需达到的科研成果要求仍按材化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答辩的具体时间由导师自定,其余各项要求须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答辩结束后提供电子版照片两张,一张是毕业生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合影,一张是毕业生和答辩海报合影。
1、硕士生
科研成果尚未达到学部要求的硕士生,但其学位论文已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且其他答辩条件也已符合,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材化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可同意其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生,可以取得毕业证书,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规定的科研成果后再申请学位。如申请人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或未提出学位申请,则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2、博士生
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必须达到材化部规定的申请博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要求,并且其学位论文已达到所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其他答辩条件也已符合,才可以申请论文答辩。
该项规定自2013级博士研究生起严格执行。2013级以前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必须向材化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答辩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